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6年4月28日保山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偉的提請:
免去段加福的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免去謝玲的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免去王甸芳的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段加福為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
任命謝玲為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任命陳繼鵬為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任命王甸芳為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
任命姜;蹫楸I绞兄屑壢嗣穹ㄔ毫竿ジ蓖ラL;
任命劉光好為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