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至上,是現(xiàn)代法治國家的重要標志,也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基本尺度。1982年1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部憲法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正式通過并頒布。為了適應中國經濟和社會的發(fā)展變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對這部憲法逐步進行了修改、完善。
2. 憲法基本原則
人民主權原則;基本人權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法治原則。
3.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權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與人格權;監(jiān)督權;社會經濟權利;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婦女保護權;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4. 國家機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5.國家憲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6.云南省法治宣傳周
每年12月的第1周確定為“云南省法治宣傳周”,今年是第二個“云南省法治宣傳周”
7. 2015年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 云南省法治宣傳周系列宣傳活動主題
“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chuàng)新、協(xié)調、綠色、開放、共享發(fā)展”
8.我國的國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lián)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體
9.我國的政體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10.我國的國家性質
社會主義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