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錦旗的緣由,還得從一個月前說起。2011年9月3日上午,李某到蘭城派出所報警稱:9月2日凌晨,其兒子李某某被人打傷住院,兇手已不知去向,請求派出所調查處理。值班民警楊河華接警后,立即帶領民警展開調查。經查:當晚李某酒醉后,與三個年輕小伙兒發(fā)生了口角,雙方互毆,致李某某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通過民警大量的走訪調查,查明行兇者系王某、邵某和蔣某三人。找到真兇后,應當事雙方要求,派出所民警楊河華就賠償事宜進行調解。調解中,雙方分歧過大,調解一度陷入僵局。楊河華先讓雙方冷靜下來,回去認真考慮,擇日再行調解,還將自己的手機號碼留給了當事雙方,以便隨時聯系。溝通協調中,考慮到王某一方認錯態(tài)度較好,家庭確有困難,要多多理解,賠償要求盡量顧及王某一方的實際承受能力。在民警的多方溝通斡旋下,當事雙方達成協議,由王某三人向李某賠禮道歉,并支付賠償金,李某方不再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就這樣,隆陽公安分局民警楊何華同志緝查真兇、力促調解,深深地感動了當事雙方,成功調解了一起治安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