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
4月28日,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韓開柱主持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討論了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精神、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聽取和審議了《保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2021年度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保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全市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保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全市硅石礦資源開發(fā)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保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全市咖啡產(chǎn)業(yè)發(fā)展情況的調研報告》《保山市人大常委會執(zhí)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云南省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建設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實施情況的報告》;審議了《保山市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情況報告》《保山市硅石礦資源開發(fā)管理情況的報告》《保山市咖啡產(chǎn)業(yè)發(fā)展情況報告》;表決通過了《保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2021年度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審議意見》《保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檢查〈云南省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建設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實施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及人事任免事項(名單見二版),并組織新任命人員向憲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蘇正平、李永倫、楊邵燕、李余明、段兆錦、莫逸塵,秘書長李維增及常委會委員出席會議;市委常委、副市長賈德忠,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玉奇,市監(jiān)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以及市直有關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韓佳夢 顏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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