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墊下的“信封”
“李庭長對不起,不知道一張小小的加油卡為你們造成這樣的麻煩,只是為了表達我的一點心意,我真不有其它的意思… …”。電話那頭還在喋喋不休。見對方還不開竅,李法官也對著話筒提高了聲音,“你這樣做就是對我們工作的侮辱和否定,就是對我們的不尊重。我勸你今天之內來法庭辦公室把你的東西拿回去,如果你一定要堅持你的意思,我們只有把這東西上繳法院紀檢部門。”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原告黃某與被告董某的人身權損害賠償糾紛案訴到法院后,承辦法官多次與被告聯(lián)系,并到其戶籍地送到相關法律文書,向被告及家屬宣傳和解釋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被告董某才到庭應訴,訴訟過程中,經過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賠償協(xié)議并及時履行。事后原告黃某再次來到法庭向法官道謝,表示事發(fā)后自己已多次找被告協(xié)商未果,在訴訟前被告不是無端推脫就是無法聯(lián)系,多虧了法庭的工作人員的認真負責,耐心細致,才有了現在的結果。原告黃某當時也未表現出任何不妥,因此法官也未曾留意,待臨近下班,法庭工作人員才看到辦公桌的坐墊后有一個信封,打開后漏出一張加油卡。法庭工作人員向庭長匯報后,當即向當天到過法庭的當事人電話詢問是誰遺漏了東西。經過核實黃某才在電話中支支吾吾地承認,信封中的油卡是他有意留下的,他還是固執(zhí)的表示“不是你們,我的事情也不會如此順利,雖然只是500元的加油卡,請你們不要嫌棄,就當是你們下鄉(xiāng)去找被告的油費吧!”。在電話中李庭長當即嚴詞拒絕了原告黃某的這番“美意”。
事后,李建安庭長說到,依法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職責,在辦案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的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應當廉潔自律,為民司法。“千里長堤毀于蟻穴”,當事人無時不關注和留意著法官的一舉一動。不要說價值500元的油卡,在平時的工作生活過程中,多挪只凳子少上一杯茶、多接一根煙少遞個煙灰缸……,這些不經意不起眼的小細節(jié)都會引起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的合理懷疑和猜測。所以,我們一定要有我們的堅守,我們每一個司法工作者只有從細節(jié)從習慣上下功夫,做到全身上下一塵不染、前后左右不偏不倚,只有這樣才能不授人以柄,只有這樣才能讓司法取信于民,最終維護司法的公正和權威。 (李寄毓 楊慶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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